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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岳学超同志任职的通知
南政人〔2020〕10号
发布时间:2020-10-10 15:39
信息来源:南县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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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单位:
县人民政府决定:
岳学超同志任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(试用期一年)。
南县人民政府
2020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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